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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中的非生产劳动及其与资本的关系》在《马克思主义研究》2024年第8期登载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 时间:2024-12-06 09:51:18

内容提要:数字经济时代,大量劳动者依托数字平台从事非生产劳动。这些劳动既包括借助数字技术改变了原有形态而再现的传统服务劳动,也包括在数字技术作用下由“活动”转化而成的“劳动”。非生产劳动的再现与新生,伴随着生产资料占有形式的改变和生产资料与劳动结合方式的改变,从而使平台资本突破传统的“资本—生产劳动”封闭关系,形成新的“资本—非生产劳动”开放关系。这一新型开放关系的形成将非生产劳动纳入资本增殖和资本积累的逻辑中,为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开辟了新路径,拓展了资本占有劳动的范围,加强了资本对劳动的实质支配。

关键词:数字经济 平台资本 数字劳动 非生产劳动 “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

作者简介:王赞新(1976- ),湖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湖南长沙 410006)。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4年第8期,注释从略。

“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在工业经济时代,资本日益控制全部生产,劳动也日益以“生产劳动”的形式被并入资本;而处于资本化生产体系之外的“非生产劳动”,则日益走向萎缩。数字技术革命带来的网络化、虚拟化、智能化生产方式,让非生产劳动再现生机,同时也使资本与非生产劳动连接,形成“资本—非生产劳动”开放关系。研究这一新型关系中生产资料占有的新形式和生产资料与劳动结合的新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资本与劳动关系的新演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数字经济产生的新型劳动

伴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依托数字平台形成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从而也吸引了数量庞大、结构复杂的劳动群体依附于数字化平台,从事形态各异的“数字劳动”。与传统劳动相比,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劳动在劳动时空和劳动方式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新型劳动在现代劳动体系中日益占据重要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显著,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现实问题,引发了实际工作部门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

学术界从不同视角对数字经济中的新型劳动进行了界定和阐发,取得了重要进展。泰拉诺瓦借用自治马克思主义学派的“非物质劳动”理论提出了“免费劳动”概念,用来界说用户在互联网上进行的被平台资本无偿占有的“无酬劳动”。布莱斯·尼克松则从受众参与的视角将这些网络平台上的文化活动称为“受众劳动”。还有学者称之为“玩劳动”,并将从事这一“劳动”的人称为“玩工”。有学者基于劳动过程差异性的大小,将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劳动分为四种类型:数字化的传统雇佣劳动、互联网平台零工劳动、数字技术劳动、非雇佣产销型数字劳动。上述研究为进一步深入探讨数字经济条件下的劳动过程奠定了基础。然而,上述研究主要从表现形式或某一视角的具体特征上来刻画和界定数字经济中出现的新型劳动,还很少基于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相结合对其本质特征的发展演化进行阐发,因而还难以从本质上认识这一新型劳动样态,同时还会出现一些片面又极端的认识,无限制地泛化使用劳动的概念而导致对劳动本身共性特征的消解。

数字化技术及其带来的新的技术组合方式不仅塑造了新的劳动过程,而且也创新了劳动的社会组织方式,从而演化出多样态的价值增殖方式和新的价值占有方式,需要运用更为深刻的理论武器进行深入剖析。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探索人类社会发展前景,必须向马克思求教,人类社会至今仍然生活在马克思所阐明的发展规律之中。”透过表现形式探究新型劳动的本质特征,需要回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中去。马克思主义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理论,为我们深化数字经济时代新型劳动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有力的理论武器。

已有学者对数字经济中新型劳动的生产性与非生产性进行了理论探讨。如有学者以雇佣关系和资本增殖作为判断标准,认为新型劳动从本质意义和衍生意义上可以属于生产劳动。还有学者认为只有贯通从生产劳动扩展到非物质劳动的思想逻辑,才能把握数字劳动的生产性。还有学者认为数字劳动可以分为生产劳动和表现出生产性的非生产劳动。总之,学者们虽然发现了数字经济中新型劳动的一些非生产性特征,但在理论界定上都强调数字劳动是一种生产劳动。之所以这样,原因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劳动理论片面、静态的理解,把马克思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历史特殊性基础上的生产劳动概念作了超历史的理解,把生产劳动概念超历史地赋予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劳动,从而认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劳动必须具有生产性。

在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和大机器生产时代,在封闭的“资本—生产劳动”系统下,只有生产劳动才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资本无法突破封闭系统攫取非生产劳动创造的价值。然而,当数字经济时代迎面而来,数字技术不仅推动生产力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也引发了生产关系的广泛变革,特别是引发了资本与劳动关系的变革。一方面,数字技术推动劳动过程发生演化,以扬弃的形式再现了非生产性劳动,并使之在数字化生产生活中大放异彩;另一方面,数字技术推动了资本和劳动的组织方式变革,“资本—生产劳动”关系从封闭走向开放,从而使资本可以突破封闭体系,形成新的“资本—非生产劳动”开放关系。在这一新型关系下,资本得以攫取非生产劳动创造的一部分劳动成果。如果无视数字经济中非生产劳动异军突起的现实,如果机械僵化地坚守“生产性数字劳动论”,不仅不符合马克思主义非生产劳动理论的核心要义,而且会窒息马克思主义非生产劳动理论在数字经济时代的解释力和理论活力,也无益于对数字经济条件下新型“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形成的正确认识,从而在实践中一定程度上误导解决新型劳动形态中的实际问题。

基于此,本文从马克思非生产劳动理论的原初语境出发,阐发数字经济条件下的非生产劳动,并以此为基础论述数字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新型“资本—非生产劳动”结构及其新的价值占有和劳动支配关系。

二、马克思语境中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中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进行了明确界定和深入阐述。理解马克思主义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理论,需要重新回到马克思的原初语境,从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两个层面把握其核心要义。

1.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是一种社会规定性而不是一种物质规定性

经济学意义上的生产劳动,是指能生产出社会财富的劳动,也就是能带来经济增长的劳动。重农学派从使用价值上认识社会财富,因此认为生产出“纯产品”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而重商主义认为,劳动只有在产品出口能带回更多货币时才是生产的。马克思洞察出社会财富的本质是劳动时间,即价值,因而指出“雇佣劳动只有当它所创造的价值大于它本身所花费的价值的时候才是生产的”。如果一个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的劳动只够维持他自己的生活,那么,虽然从劳动者个人来看他在生产,但从社会形式来看,他只是把自己的劳动能力再生产出来,只是补偿了原有价值,而没有生产任何新价值,因而这种劳动就是非生产的。

可见,生产劳动是从劳动借以实现的社会形式来规定的,而不是从劳动的物质内容来规定的。生产劳动首先必须是社会化的劳动,或者说是雇佣劳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雇佣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只有从社会形式意义上生产出了剩余价值的雇佣劳动才是生产劳动。正如马克思指出:“劳动作为生产劳动的特性只表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我们在这里指的劳动的这种规定性,不是从劳动的内容或劳动的结果产生的,而是从劳动的一定的社会形式产生的。”

生产劳动并不是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得出的,物质生产并不是生产劳动的决定因素。但在现实中,很多人往往用劳动的物质内容来判定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这与社会生产发展导致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物质分化有关。随着资本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掌握全部生产,物质劳动也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被并入资本化生产过程,成为剩余价值的来源,成为生产劳动;而作为排除在资本化生产之外的非生产劳动,却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只剩下了一部分非物质的服务性劳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表现出越来越大的物质差别性。因此,在现实生产中,物质劳动大多是生产劳动,非生产劳动一般是非物质劳动,但这只是劳动发展的结果,并不是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依据。

2.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是从资本而不是从劳动的视角来规定的

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劳动被并入资本,生产劳动隐藏在资本的生产力表象之下,“社会劳动的一切生产力都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生产劳动新创造的价值成为剩余价值,表现为利润。随着资本日益控制全部生产,生产劳动则日益离不开资本,以至于当劳动者独立存在,处于资本联系之外时,他的生产能力会被破坏,生产劳动难以开展。因为资本成了组织生产的关键要素,因而资本也就几乎成为规定生产劳动的唯一依据,因此要“从资本观点来说什么是生产劳动与生产工人的问题”。由此也可以看出,如果不考虑特殊情况,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占有只能是对生产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占有,资本和非生产劳动之间不存在剥削和被剥削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资本—生产劳动”形成一个封闭的剩余价值生产和资本积累体系,这一封闭体系是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得以展开和价值增殖过程得以实现的基本结构。

这意味着,生产劳动必须是纳入资本化生产体系和资本化生产过程的劳动,是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是能实现资本增殖的劳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非资本化的生产方式都被彻底消灭了,这些没有纳入资本化生产体系和过程的劳动,不管其劳动的物质内容是什么,都是非生产劳动。马克思分析了三种类型的非生产劳动。第一类是还没有商品化的劳动。如传统农业劳动和个人家务劳动,这些劳动还不是社会化的劳动,是劳动者为满足自身需要进行的,产品也不是商品,马克思将这类劳动排除在生产劳动的讨论域之外,但他指出:“工人阶级只有先进行了‘生产的’劳动,才能从事这种非生产劳动。”第二类是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如家庭工业和小手工业者将自己的劳动产品在市场上出售以赚取货币。这种劳动过程虽然生产了商品,但不直接生产剩余价值,因而是非生产性的。第三类是作为使用价值被雇佣的劳动。如独立手工业者为消费者直接服务的劳动,这种劳动虽然也是雇佣劳动,但购买它的是货币,而不是资本;雇佣它的目的不是生产剩余价值,而是为了得到它的使用价值,它并没有合并到资本的生产过程中去,并不是被资本雇佣,因而仍然是非生产性的。

3.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具有历史阶段性特征而不具备超历史的属性

不同的社会形态有不同的财富生产方式和不同的财富表现形式。因而,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也有不同的存在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是一个具有历史阶段性特征的范畴,适用于一切经济社会形态的“生产劳动一般”是不存在的。

马克思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成为社会生产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这一条件下来阐释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他所指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特殊性基础之上的。伴随科学技术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运用,在生产过程中,机器的自然力不断替代人力,雇佣工人完整的劳动能力不断被解构,沦为局部工人的劳动者难以离开资本的统治而自由生存,资本已经越来越掌控一切生产活动。在这种社会形态中,劳动只有与资本进行交换,纳入资本化生产过程才具有生产性。因此,资本的生产性成为生产劳动创造社会财富这一本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外在表现。在这种生产方式中,资本表现为一种具有“生产性”的力量,其本质是生产劳动生产出剩余价值。

社会历史的发展会改变劳动的样貌。当前,数字经济的发展已经在某种程度上使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跳脱出马克思在大机器生产时代的学理判定。然而,虽然技术在发展,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却并没有改变。数字经济仍然是一种资本经济,数字技术及其应用依存的仍然是资本逻辑,数字经济中的要素仍然是并入资本化生产过程发挥作用的。因此,穿透纷繁表象探明数字经济中各种新型劳动的本质特征及其价值生产中的劳资关系,仍然要借助马克思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理论的指导。但是,我们又不可能从马克思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理论中找到现成的答案,更不能僵化、机械地来套用这一理论,而是要在以基本理论为指导的基础上,对发展变化着的实践给出创新性的理论解释和实践指导。

三、数字经济条件下非生产劳动的再现与新生

在数字技术体系和数字基础设施的支撑下,数据发挥出越来越显著的生产功能,推动资本与劳动的结合方式从“工厂制”向“平台制”发展。基于数字平台汇聚起来的劳动者,既囊括了并入平台资本,被平台资本雇佣的劳动者;也包括与平台资本不形成雇佣关系,而只依附平台从事非生产劳动的劳动者。前者如系统架构师、算法工程师、数据分析专家等,他们的劳动直接并入资本增殖过程,是为平台资本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是生产劳动;后者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代驾、播客、网络写手等,他们的劳动成果不管是产品形态还是服务形态,都是作为使用价值而赚取货币,因而他们从事的是非生产劳动。可见,与工业经济时代不同的是,数字经济中有大量非生产劳动被纳入数字平台的生产过程中。数字化条件下的非生产劳动与传统的非生产劳动不尽相同,主要有两种类型。

1.借助数字技术改变了原有形态而再现的传统服务劳动

数字平台为传统的服务劳动提供了一个新的数字化基础设施。数字平台具有强大的信息传递和处理功能,可以同时承担大量个体和群体之间的交流互动,还可以提取、分析和呈现现实世界中的数据和信息。传统服务劳动借助数字平台极大地提升了服务效率、降低了服务成本,从而获得了新的发展空间。同时,数字平台作为中介为服务劳动供需双方提供了信用保障,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服务劳动供需双方合作的达成。另一方面,数字平台使不同服务主体和服务供需方开展实时合作成为可能,不但降低了协作的成本,也扩大了协作的范围。由于上述原因,资本有动力通过平台来组织传统的服务劳动谋利,从而使原本排除在资本化生产体系之外的非生产劳动在数字平台中重获生机。

基于数字平台进行的服务劳动与传统劳动形式更为复杂,表现为基于数字通信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数字平台为中介的一种新型劳动。不管是从实质上看,还是从形式上看,这种劳动并没有被资本雇佣,不从属于资本,没有直接生产出剩余价值。这类劳动同货币交换,货币并没有执行资本的职能,货币所有者只是把这类劳动作为特定的使用价值来消费。可见,其本质仍然是一种传统的服务劳动,属于马克思视角下的非生产劳动。

2.在数字技术作用下由“活动”转化而成的“劳动”

工业经济使劳动阶层的闲暇时间显著增长。闲暇时间内进行的娱乐、消遣、文化和情感交流等活动,是在生产劳动之余进行的,属于私人活动,不具有经济学意义上的社会性,被排除在社会劳动范畴外。然而,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平台不仅为用户提供了文化娱乐消费的平台,也使这些私人活动开始向社会劳动转化或扩展。因为借助数字平台,个人的文化、娱乐和消遣活动,可以转变为认知性内容,这些认知性内容借助数字技术物化为“信息商品”或“数据商品”,从而被商品化,变得具有经济价值。创造和分享这些认知性内容的活动也转变为“劳动”。借助数字技术应用,用户的自我表现和日常生活,都可以商品化并变得具有经济价值。因而,在社交平台和娱乐平台上从事网络直播和分享文化、知识、情感,成为一种社会化劳动方式。

这些由“活动”转化而来的“劳动”之所以能商品化,原因在于它们的产品具有使用价值,人们愿意为获得这些使用价值而付费。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这些活动具有两种形式的使用价值:一是满足平台用户精神、文化、情感交流需要的使用价值以及社会交往和促进社会关系和谐需要的使用价值;二是在数字化活动中留下的数据信息具有的使用价值。当然,第二种使用价值的产生是附带的,并不是这种劳动的目的所在。在这里,“劳动”同货币交换的就是其生产出的特定的使用价值,货币在这里只是购买其使用价值,并没有执行资本职能,“劳动”并没有作为可变资本直接创造剩余价值,因而是非生产劳动。


四、数字经济中“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的形成


在工业经济中,资本对劳动剩余的占有和对劳动过程的控制都是采用资本雇佣劳动这一社会形式进行的,是在劳动直接并入资本化生产过程中完成的。因此,工业经济中,资本对劳动的占有和控制针对的是生产劳动,非生产劳动并没有被纳入这一资本主导的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中。数字经济的发展导致了非生产劳动的再现和新生,同时也开辟了“死劳动吸吮活劳动”的新场域和新途径,资本的触角从生产劳动扩展至非生产劳动,在原有“资本—生产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应运而生。这一新型资本和劳动关系,是在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和劳动与资本的结合方式发生变化的基础上形成的。

1.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发生改变

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的前提,是劳动主体与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即资本家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劳动者丧失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自由得一无所有”。在这种条件下,掌握生产资料的资本家通过购买劳动力,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重新结合起来开展生产活动。在这种生产方式中,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由谁支配起决定性作用。正是由于对生产资料的排他性占有,资本家获得了“经济权力”,才可以实施对劳动者形式上的支配和实质上的支配,并实现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占有。不同于马克思当年所观察到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不再是由对土地、机器、设备、厂房等一般生产资料的占有决定。在数字经济中,发挥核心作用的生产资料占有,是对人工智能及其相关应用过程的占有。数字平台企业不再占有所有生产资料,而是只占有核心的硬件设施和软件应用,而其他的非核心生产资料由劳动者个人占有,又呈现出与劳动者“直接结合”的趋势。一方面,在基于数字平台的传统服务劳动中,劳动者可以直接拥有开展服务劳动的传统生产资料。如网约司机可以利用自有汽车开展服务,快递小哥的电动车等一般都是自己购买。在数字化生产资料方面,数字资本只控制数字平台的核心部件、核心基础设施和核心知识技术,而智能手机、直播设备等终端设备都由劳动者自主占有。另一方面,在数字化生产条件下,数字资本家不再像工业资本家一样,对数字化生产资料采取排他性的使用策略,而是建立开放性、共享性的平台系统,用户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免费使用平台系统,免费使用平台的数据和资源。

2.生产资料与劳动的结合方式发生改变

数字经济正在改变传统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而这又带来了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与劳动结合方式的改变。资本方所控制的生产资料与无任何生产资料的劳动者结合,是传统大机器工业时代生产资料与劳动的结合方式。在数字经济条件下,这一传统的结合方式出现了“松动”。资本方所拥有的关键性生产资料与拥有部分生产资料的劳动者结合,成为平台非生产劳动中生产资料与劳动结合的主流方式。生产资料从资本方排他性地占有向部分地复归劳动者转变。这种转变在形式上又表现为雇佣劳动关系的部分瓦解。数字平台不再扮演雇主的角色,劳动者也在很大程度上从对资本的依附中解脱出来,形成一种相对松散的、非正式的劳动和资本关系。在这种新型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并不与平台方签订固定的雇佣合同,平台也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资关系从传统的雇佣关系转变为市场交易关系,呈现出“去劳动关系化”趋势,或者说由“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

五、“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中的价值占有和劳动支配

“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是资本借助技术驱动生产方式变革的结果。形成这一新型关系的目的和动机,仍然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工业经济时代,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手段主要是直接占有剩余价值;在新的技术条件下,“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为利润最大化开辟了新的道路。资本逻辑贯穿于“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中,通过这一关系,非生产劳动被纳入价值增殖和资本积累的逻辑中,使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和控制进一步加强。

1.资本对非生产劳动的价值占有

在“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中,平台资本通过两种方式开辟了剥削非生产劳动的新手段,找到了资本积累的新途径。途径之一,是对非生产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进行无偿占有。活跃于数字平台之上的用户每天生产出海量数据,这些数据资源被数字平台及其背后的资本力量无偿占有。数字平台可以通过先进的数据算法,将占有的数据资源转化为信息出售,或形成精准的市场预判能力,数据资源背后的经济社会价值得以实现。用户使用平台的过程,就是制造海量数据的过程,也是为数字平台生产数字价值的过程。平台资本收集到的数据越多,占有的数据价值就越多,占有非生产劳动的成果就越多。平台资本剥削非生产劳动的另一种途径,是对非生产劳动成果的部分占有。资本投资于数字平台,目的是利用数字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所搭建的虚拟化交易场所,为用户提供双方或多方撮合机制,从中收取“佣金”或“抽成”。平台资本凭借对核心数字技术的垄断,使非生产劳动者的一部分收入流向平台资本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任何报酬。通过这种方式,平台资本不合理地占有了大量由非生产劳动者生产出来的劳动成果。

“资本—非生产劳动”的形成拓展了资本剥削劳动的范围,增强了资本剥削劳动的强度,使资本在分配中的强势地位进一步强化,而劳动在分配中的地位进一步被削弱。首先,数字技术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技术手段,使资本能从大量非生产劳动的劳动过程中获利,过去游离于生产过程之外的非生产劳动和活动,现在都可以被平台利用起来,纳入资本增殖的范畴中来。其次,资本剥削劳动的成本大为降低。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延伸到了传统的可变资本之外,数字平台无须为这些劳动力支付工资,同时绕开了诸多法律责任,规避了工伤、养老、医疗等劳动保障费用,节约了大量可变资本。数字平台也无须占有一般物质生产资料,只需要垄断数字化技术和关键生产要素,就可以占有更多劳动成果,因而也实现了不变资本的节约。最后,资本剥削劳动的时空界限大为延展。在数字平台的推动下,工作与闲暇、生产与生活的边界趋向模糊,劳动充斥于大众日常生活的各个场景,资本剥削劳动的触角从雇佣劳动扩展至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这也导致数字平台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一种“中心—外围”结构,中心由资本和拥有核心技术的开发型数字劳动者组成,外围则是更多地依附于这一中心的“数字劳动者”,中心地区不断地从外围吸取社会财富并实现资本积累。

2.资本对非生产劳动的支配

在资本主义工业经济时代,资本和生产劳动是一种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资本家凭借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排他性占有,处于支配地位;失去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劳动者只能从属于资本家,处于被支配的地位。从生产劳动并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那一刻开始,生产劳动就处于从属于资本的状态。马克思用了极富概括力的“形式从属”和“实质从属”两个概念分析了劳动从属于资本、资本支配劳动的历史发展过程。前者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形成早期,以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为主的从属关系,后者是生产力发生根本转变后,以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为主的从属关系。

在“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中,从表面看,资本对劳动的支配有所弱化。首先,资本对劳动并不存在形式上的强制和刚性约束,劳动过程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更为灵活机动。资本对劳动过程的管控从“空间集聚型”的机械化控制转变为“时空分散型”智能化控制,管理场景从线下的物理空间转向线上的虚拟空间,控制重心从劳动过程转向劳动结果。劳动者在劳动时间和劳动空间上都有了更为自由的选择余地,拥有了一定的个性化和自主化选择权,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自主安排工作的权利。更为重要的是,在“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中,劳动过程呈现出“资本不在场”的新特征。不同于传统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资本和劳动结合样态,资本转化为平台数据等虚拟资源存在,而劳动者以“用户”和“账号”等虚拟代码形式存在,资本家与劳动者很少发生物理世界的接触和冲突,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劳动者的心理压迫感。

虽然从形式上看“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中资本对劳动的支配有所弱化,但是,如果深入分析,就会发现,隐藏在资本对劳动支配弱化帷幕下的,是资本对劳动实质支配的加强。一是数字技术强化了资本对劳动的实际控制。在数字平台中,资本利用移动定位、流程控制、痕迹管理等技术手段,借助远程摄像和传感技术及应用程序,将劳动者置于一个严密的“隐形牢笼”中,将对劳动者的实际控制强化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同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可以实现对劳动全过程的数据记录、分析与管理。通过这些手段,资本实现了对劳动者“一对一”的全方位监控。严苛的数字技术控制手段,为提高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创造了条件。例如,外卖平台通过大数据和智能系统,对每一个骑手实施实时的动态化管控,将骑手的个人特征、空间位置、出餐速度、交通状况等进行实时的智能化匹配,从而实现对骑手的最大化控制与利用。二是算法支配加大劳动强度。在数字平台中,劳动者与消费者之间是通过算法系统作为中介来实现供需对接的。而平台通过优化算法系统,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时空压缩”,推动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劳动者“精确管理”“与时间赛跑”,同时也诱导劳动者进行自我规训,“自愿”提高劳动强度,使工作密度和工作节奏达到极限,同时加剧了劳动者之间的相互竞争,但劳动者的收入却被“算法锁定”。算法技术对劳动过程的过度控制,在一些领域已经再现了工业化早期资本盲目榨取剩余劳动的情形。三是通过平台机制实现“心理性支配”和“转移式支配”。在“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中,资本与劳动不再存在直接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动报酬往往可以按任务实时兑现,劳动报酬支付的周期短、确定性强,这种心理满足感一定程度上掩盖了被控制和被支配带来的身心伤害。在娱乐、信息平台中,算法推荐的定制化内容让用户乐此不疲,不自觉地在平台中投入时间和精力。同时,在平台机制下,智能算法将分配结果与用户评价绑定在一起,消费者在一定程度上代替资本充当“管理者”角色,将劳动过程中资本与劳动的矛盾转移到消费者与劳动者之间。

结 语

数字经济是人类技术变革在更高层次上的延续,不仅推动生产力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也引发了生产关系的广泛变革,尤其是改变了生产资料占有形式和劳动与资本的结合方式,从而改变了劳动与资本的样态以及它们之间的组织方式和利益关系。从劳动视角看,非生产劳动借助数字平台得以再现和新生,丰富和拓展了劳动者参与社会化大生产的渠道和空间,使非生产劳动在现代劳动体系中日益占据重要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显著。从资本视角看,数字技术推动资本突破“资本—生产劳动”封闭关系,形成新的“资本—非生产劳动”开放关系,资本将非生产劳动也纳入它的增殖和积累过程中。“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为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开辟了新路径,使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和控制更进一步加强,这是我们在发展数字经济中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发展数字经济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议题。数字经济带来的劳动和资本样态变化和组织方式变革,有利于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利于促进全体人民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绝不能排斥数字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展数字经济,又离不开资本,需要发挥资本的作用。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地拥抱数字经济,充分发挥资本的力量释放数字经济生产力变革和生产关系变革的红利,另一方面又要充分应对和化解数字生产力变革和生产关系变革带来的不利影响,特别是需要应对和化解“资本—非生产劳动”关系中的劳资矛盾问题。基于此,我们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树立法治思维,遵循市场逻辑,一方面规范和引导数字资本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加强数字平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数字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盖凯程、韩文龙:《数字经济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报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2年。

[2] 王海稳、马小媚:《数字资本主义建构逻辑的批判与超越》,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年。

[3]黄再胜:《数字经济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上海:格致出版社,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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